音乐学(本科、学制五年、艺术学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音乐教育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演唱、演奏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审美素养、人文素养、音乐鉴赏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能在中小学、幼儿园、音乐培训机构、早教机构及专业文艺团体等部门,从事音乐教学、音乐教学辅导、音乐活动组织和音乐表演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排练、声乐、钢琴、器乐、中国音乐简史、西方音乐简史、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民族民间音乐、即兴伴奏、毕业论文(设计)、形体训练、心理学、教育学、音乐教学法等。
【就业方向】:音乐教育机构以及中小学、少年宫、演艺机构等从事教育、管理及表演等工作。
【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四级证书、音乐类教师资格证、音乐水平等级考试等相关职业资格证,学生可参加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保证多证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