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深圳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认定以下22名考生获得我校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成绩合格资格,现将体育专项成绩合格学生名单(含破格录取考生资格)予以公示。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拟定结果将上报教育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集中公示,最终合格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注:1.后续招生录取工作按我校简章规定执行。考生在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公示范围内,且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的基础上(获得破格资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放宽至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名单。经公示并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份要求在高考志愿报考深圳大学。若各省对高水平运动队本科控制线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
2.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考录取条件未被投档的(如未取得高考报名资格、高考成绩不合格等),我校将不予录取。
3. 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学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考生应确保录取后就读期间能够代表深圳大学参加4个学年度相应等级的大学生比赛。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不遵守《深圳大学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对于复测成绩前后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业调查。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5.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公示期:2024年5月30至6月3日(对结果存在疑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6733353(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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