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文化课分数线拟按陕西省二本分数线的65划定,即艺术文304分,艺术理286分。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课分数线拟按陕西省2015年二本分数线的60划定,即艺术文280分,艺术理264分。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文化课分数线拟按陕西省二本分数线467分(艺术文),440(艺术理)划定。
二、外省: 外省二本分数线高于陕西省二本分数线的,拟按陕西省文化课分数线执行;外省二本分数线低于陕西省二本分数线的,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文化课分数线拟按所属省份文化课二本分数线的65划定;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课分数线拟按所属省份文化课二本分数线的60%分别执行。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各省二本分数线执行。
三、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我院按照陕西省各专业分数线占总分的比例折算该省各专业方向分数线。
特此公告!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