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文化课分数线拟按陕西省二本分数线的65划定,即艺术文299分,艺术理275分。 二、外省:外省二本分数线高于陕西省二本分数线的,拟按陕西省文化课分数线执行;外省二本分数线低于陕西省二本分数线的,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文化课分数线拟按所属省份文化课二本分数线的65划定。 三、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我院按照陕西省各专业分数线占总分的比例折算该省各专业方向分数线。 四、综合分计算公式 1、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2016年6月25日
西安音乐学院 陕西省代码―8027 科类 志愿代号 专业名称 艺术(文) 01 音乐表演 艺术(文) 02 音乐表演(陕北民歌演唱) 艺术(文) 03 音乐学 艺术(文) 04 音乐学(音乐教育) 艺术(文) 0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艺术(文) 06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 艺术(文) 0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 艺术(文) 08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 艺术(文) 09 舞蹈表演 艺术(文) 10 舞蹈编导 艺术(文) 11 录音艺术 艺术(文) 12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 艺术(文) 13 艺术与科技(钢琴演奏调修) 艺术(文) 14 艺术与科技(音乐数字媒体) 艺术(理) 15 音乐表演 艺术(理) 16 音乐表演(陕北民歌演唱) 艺术(理) 17 音乐学 艺术(理) 18 音乐学(音乐教育) 艺术(理) 19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 艺术(理) 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指挥) 艺术(理) 2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视唱练耳) 艺术(理) 2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电子音乐作曲) 艺术(理) 23 舞蹈表演 艺术(理) 24 舞蹈编导 艺术(理) 25 录音艺术 艺术(理) 26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 艺术(理) 27 艺术与科技(钢琴演奏调修) 艺术(理) 28 艺术与科技(音乐数字媒体) 注意: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不统一,请按各省招生办公布的院校计划汇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