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91-2286869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符合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学业成绩和素质综合考评成绩均须在10%以内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即未参加过补考者);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资助名额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符合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申请条件,上学年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分均须名列所在年级同专业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即未参加过补考者);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资助名额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档4500元;二档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确定。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重点补助突发性困难的学生,给予1000-5000元不等资助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院长奖学金8000元/人/年 一等3000元/人/年 二等2000元/人/年 三等1000元/人/年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在受处分有效期限内(含留校察看未解除的)。 3.勤奋学习,当学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未出现不及格。 4.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自觉完成学院、系规定的各项任务。 | 25%(一等5%,二等10%,三等10%) | |
单项奖学金 | 学习优秀奖 500元/人/年 | 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5% | |||
社会工作奖 500元/人/年 | 不超过同年级学生数的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4.3元 | 1.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在校就读; 2.经学院认定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勤俭节约,无不良消费习惯。 | 根据实际需要设岗 | ||
社会资助 | 春晖助学金 | 1000元/学年 |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女生 |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女工委员会下达名额确定 | |
阳光慈善基金 专项助学金 | 900元/月 |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每年捐助16名 | ||
“兴才计划”助学金 | 2500元/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按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困难”; 6.就读于福建省内民办高校,且每学年学费标准超过1万元; 7.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 8.“兴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为学费较高的大学生家庭减轻经济压力)学生优先。 | 每年捐助10名 | ||
其他资助项目 | 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生活补贴 | 300元/月 | 西藏少数民族在校学生 | 无限制 | |
返乡路费补助 | 省内200元,省外400元 | 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 用于补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