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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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得上学年学校学业优胜奖一等奖学金或上学年每门学科成绩达80分(含80分)以上,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全班前10%以内,且获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奖项; 4.在校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统招高职学生 | 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的0.2%左右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上学年学校学业优胜奖二等以上奖学金(包括二等奖学金)或上学年每门学科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且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全班前30%以内; 4.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统招高职学生 | 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的3%左右 | ||
国家助学金 | 每人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一)认定对象:全日制在校统招高职学生: ①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⑥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⑦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⑧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 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20%左右 | ||
国家助学贷款 | 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无限制 | ||
应征入伍补助 | 1000元/人 | 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和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家庭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以具体发生情况为准 |
临时生活补贴 | 200元/人 | 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以具体发生情况为准 | ||
贫困生走访慰问金 | 1200元/人 | 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学习、生活、思 想行为等方面积极向上、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学生。 | 无限制 | ||
贫困新生“爱心包裹”资助 | 价值350元的床上生活用品 | 新生中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孤儿学生 | 以具体核实情况为准,每年约400人 | ||
贫困新生“冬季送温暖”资助 | 价值250元的御寒物资 | 新生中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孤儿学生 | 以具体核实情况为准,每年约500人 | ||
校内奖学金 | 学生竞赛奖励金 | 5000-100000元 | 参加地市级创新创业类和技能类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学生 | 以具体获奖项目数为准 | |
学业优胜奖 | 一档800元/人;二档500元/人;三档300元/人 |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秀;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学年总评成绩名列班级前三名且 各门成绩均在70分及以上; 4.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以上大专学生 | 每班3个名额*班级数 | ||
校长励志奖学金 | 6000元/人 | 申请对象:正式学籍的高职统招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 申请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学年度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或者荣誉; 2.上学年度获得省级奖项或者荣誉,且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3.上学年度学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必修课程成绩总分排名均位于全班前50%,同时满足在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校级奖项(不含学业优胜奖),或因道德风尚突出事迹受到校级表彰; 4.上学年度学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必修课程成绩总分排名均位于全班前30%,同时满足在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等方面获得学院奖项,或担任班干、学干一年以上且在班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 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人数的0.5%左右 | ||
学校助学金 | 1000元/人 | 申请对象为在校困难学生,并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上年度所有课程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2.列入二级学院困难学生帮扶活动计划名单的学生。 | 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人数的2%左右 | ||
自强之星奖金 | 1000元/人 | 1.全日制在校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注意结合团内生活、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团员年度评议结果、“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服务、大学生向社区报到等工作好中选优,推选有代表性人物。 | 10人 | ||
勤工助学 | 每人每月700-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5.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高档消费等铺张浪费现象; 6.身体健康,能胜任勤工助学岗位工作。 | 在校生总数的1%左右 | ||
学费减免 | 一档5000元/年/人;二档2500元/年/人 |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毕业年级高职全日制学 籍在校学生。 | 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人数的1%左右 | ||
助力成长资助 | 技能与学历提升补助 | 每证25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取得除教学计划和从业资格以外的技能证书; 3.技能证书需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设立的项目所取得的证书。 | 200人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