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92-8262655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无任何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本学年无恶意旷课、夜不归寝、晚归、考试舞弊等失信行为;本学年宿舍检查白榜1次以上者、无故旷课(早操、上课、晚自习)5节以上者不予参评;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6.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无任何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本学年无恶意旷课、夜不归寝、晚归、考试舞弊等失信行为;本学年宿舍检查白榜2次以上者、无故旷课(早操、上课、晚自习)10节以上者不予参评;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能够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生活简朴,无吸烟、酗酒、泡吧等高消费行为; 7.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无任何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本学年无恶意旷课、夜不归寝、晚归、考试舞弊等失信行为;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本学年考试无不及格科目(补考后); 6.家庭经济困难,能够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生活简朴,无吸烟、酗酒、泡吧等高消费行为; 7.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300-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等。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三年制:一等1000元/学年;二等500元/学年;三等300元/学年。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 2.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奖学金评比: (1)留级、跟班试读者(只限一年级新生); (2)本学年有恶意旷课、夜不归寝、晚归、考试舞弊等失信行为;本学年宿舍检查白榜1次以上者; (3)在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期间者; (4)有一门(任选课除外)及以上课程学期总评不及格者; (5)英语课考核成绩相应绩点2点及以下者; (6)未按规定获得技能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者。 | 24%(一等4%,二等8%,三等12%) | |
单项奖励金 | 60-500元 | 1.创造发明奖:要求该项成果必须是由学生本人(或集体)完成,有实用价值(如发明、创造设计、专利、科学化论证报告等科技成果,须专家认定)。 2.作品发表奖:要求作品必须在有出版刊号的刊物上发表。 3.操作能手奖:要求是在省、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操作技能竞赛中获奖者(如职业技能、计算机等)。 4.学习优胜奖:要求在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知识竞赛中获奖者(如英语、数学建模、科技论文等),或在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等级考试中取得学校教学计划要求的等级以上(自考教学计划外证书的要求是中级以上,如有同类证书取符合条件的最高级别)的,或在国家级的等级考试中如英语获得四级以上(含四级,成绩超出合格线40分以上<英语专业除外>,六级达到合格线<英语专业的要求超出合格线20分以上>)、计算机必须获得三级以上(含三级),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必须获得四级。 5.文体优胜奖:要求是参加省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仁心·助贫、奖优”奖助学金 | 3000元 | 1.“仁心·助贫、奖优”奖学金:申请人为在读学生,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无失信记录;必须品学兼优、主要专业课程应达到优秀,在国家级及以上各类大赛获奖者优先。 2.“仁心·助贫、奖优”助学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能够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 由“仁心·助贫、奖优”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 |
“心·港湾”人才工程奖助学金 | 奖学金:5000元 助学金:2000-4000元 | 1.“心·港湾”人才工程奖学金:具体参照《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心·港湾”人才工程奖学金管理办法》; 2.“心·港湾”人才工程助学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无任何违纪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本学年无恶意旷课、夜不归寝、考试舞弊等失信行为;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本学年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家庭经济困难,能够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生活简朴,无吸烟、酗酒、泡吧等高消费行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 由“心·港湾”人才工程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 ||
勤工助学 | 每月36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5000元 | 凡学习认真刻苦,本学年无补考和违纪现象,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5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减免学杂费: 1、孤残学生; 2、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烈士子女; 4、优抚家庭子女。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