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91-8212113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及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名前10%,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5.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认真履行学生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 每年约22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15%,学生学分绩排名前30%,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及铺张浪费行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8.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每年约417人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3300元,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4400元,3300元,2200元,分春秋两季发放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完成学习任务;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及生活铺张浪费行为。 | 在校生21% (一等8%; 二等3.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我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每年:甲等600元;乙等200元。 |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群众基础好; 6.甲等奖学金具体要求: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15%,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7.乙等奖学金具体要求:班级综合素质排名前25%,学年平均学分绩在班级前40%,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12.4%(甲等0.6%,乙等11.7%) |
考研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元 |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群众基础好;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成绩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且被相关高校正式录取;未发生恶意违约现象。 | 无限制 | ||
尚德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元 |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群众基础好; 6.从尚德班学子中评选,在尚德班活动中表现优异; 7、根据“优中选优”原则评选。 | 每年20人 | ||
道德模范奖 | 每人每年5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讲诚信、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 3.参选人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事迹表现:德育实践、志愿公益、自强不息、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见义勇为。 | 每年2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795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8.5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49个岗位 | ||
送温暖 | 300元/人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 新生人数1% |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15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因自然灾害、疫情等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