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99-6133036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5%。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约5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每年约112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 | …… | …… | |
省政府助学金 | …… | …… | ……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300-500元,一学年不超过1.2万元 | 1.家庭经济作物遭受不可抗力灾害,如水灾、天灾等; 2.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患严重疾病,支出巨额医药费用; 3.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因工伤等各种原因导致丧失劳动力; 4.学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因各种突发疾病需要及时救治;5.其他各种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学期德育评定良好以上;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为人诚实,作风正派; 3.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学期考试无不及格课程,无考试作弊行为,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班前40%。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技能竞赛奖学金 | 1000-3000元 | 技能竞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80-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约1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1500—6000元 | 1.孤儿; 2.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3.优抚对象子女; 4.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5.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 6.残疾学生。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1.孤儿; 2.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3.优抚对象子女; 4.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5.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 6.残疾学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