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91-2869997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一等奖学金,入学以来没有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 7.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不含选修课)。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励志向上;(2)学习刻苦,态度认真,成绩优秀,入学以来没有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3)参评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其中一项排名未进入前 40%,但均在 60%以内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能以高度的热忱和责任心回馈社会。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校内应急救助 | 资助方式分为两种:无息借款和无偿性补助。原则上采取向学生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进行救助,针对身患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界定的36种重大疾病)提供无偿性补助。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勤奋,积极向上;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5.由于家庭或本人的突发性变故等原因,造成学生在校生活无法保障或生活水平偏低。 | 无限制 |
学院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2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20%(一等3%,二等5%,三等12%) | ||
勤工助学 |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5元人民币。 | 1.经注册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诚信记录; 3.学有余力,不影响学业; 4.主动申请,并递交《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 约3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3500-9000元 | 1.无经济来源、未获任何资助的孤儿、残疾学生;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 4.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为救济金者; 5.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 | 减免学费学生数量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2%以内,获得全额减免学费和半额减免学费的学生人数分别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1%以内。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