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1-63444306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7.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8.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或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2%。 | ||
国家助学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实际申报并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困难学生慰问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 | 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对象 | 无限制 |
寒假生活补助 | 200-1000元 | 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但未受到国家资助的在校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奖学金 | 每学期:特等1000元;一等7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3.坚持做早操,坚持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身心健康。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关心他人,作风正派,讲究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文化科技活动和各类职业技能比赛,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2%(特等2%;一等4%;二等6%;三等20%)。 | |
毕业实习期奖学金 | 每学年1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2.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无安全事故。 3.认真撰写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实习鉴定表必须有用人单位鉴定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规定的时间提供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函。 5.返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无不文明现象。 | 毕业生人数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614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 2.学习努力、奋发向上,学有余力,自愿申请;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约22个固定岗位,临时岗位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3500—3900元 | 1.孤残学生、单亲或双亲均丧失劳动能力者;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家庭发生突发事件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学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