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1-67316080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或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7、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 我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考试(考查)没有不及格(合格)现象;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录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中。 | 我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我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约占在校生22%(一等5%;二等12%;三等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实际申报并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求职创业补贴 | 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一等4000元 二等2000元 | 1、品德优良、好学上进、言行文明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家庭遭严重自然灾害(地震、洪涝、特大干旱、泥石流、家庭火灾等)本人、与直系亲属突遇车祸或重病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直接影响学生继续学业的; | 视困难生情况而定 |
大病救助 | 一次性发放10000元 | 身患危病重病时,得到一定的经济帮扶,进行及时有效的救助 | 视具体情况而定 | ||
“百千万”走访慰问金 | 一次性发放1000-2000元不等 | 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对象 | 依据走访方案确定人数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言行文明;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突出; 5、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二级学院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6、上一学年综合素质考评班级排名相对靠前,且考试(考查)没有不及格(合格)现象; | 学校奖学金名额根据学生人数比例确定,二年级(且为非毕业班)为学生数的10%,三年级为学生数的5%。 | |
学生特别奖励 | 一次性发放40-2000元 | 我校学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和校级各类技能竞赛、发明创造、文化学习竞赛、文体竞赛以及思想品德、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无限制 | ||
新生特别奖励 | 最高10000元 | 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达本科线和文理科前10名达本科线新生每人奖励10000元,文理科前十名每人奖励6000元。 | 依据招生工作方案确定 | ||
新生技能奖励 | 1000-6000元 | 被我校录取并就读、在中职期间获得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新生予以奖励 | 依据招生工作方案确定,荣获多项技能大赛奖项,以最高奖项发放金额,不累计发放。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300元 临时岗位:视具体岗位而定 | 1、学习努力、奋发向上,学有余力,自愿申请;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固定岗位202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减免 | 学校针对极少数因特殊原因导致缴纳学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诸如孤儿等,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应予减免学费的学生而实行的一项资助措施。减免对象为我院在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