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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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 | 1.资助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志愿服务等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 | 按安徽省教育厅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 | 1.资助对象为安徽建筑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每年约5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资助对象为安徽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 (一等10%; 二等6%;三等4%) |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 因临时性、突发性灾害发生意外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本科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 |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遵规守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劳动和创新创业活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态度端正,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当学年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和第二课堂成绩排名,一等奖均需位于前4%,二等奖均需位于前16%,三等奖均需位于前30%。 | 25%(一等2%,二等8%,三等15%) | |
新生奖学金 | 2000元/人 | 当年度被学校录取的成绩特别优秀的一年级本科生。 | 新生奖学金按省内生源与省外生源分别评定。省内生源各专业录取成绩的前2%可参评新生奖学金;省外生源录取成绩前2%可参评新生奖学金,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计。 | ||
勤工助学 | 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工作时间超过32工时,以合肥市2020年5月公布的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39元/月,按月计酬;每月工作时间不足32工时,以每小时12元人民币按小时计酬。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为12元人民币。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获得岗位。 | 约500个(含临时)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应的学费 | 1.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孤儿或孤儿成年后就读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学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法负担学费的学生,或由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符合学费减免要求的学生,可根据家庭情况予以一定比例的减免。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社会奖学金 | 资助金额在2000-5000元/生不等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申请社会励志奖学金,当年度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社会奖学金。 | 根据当年尚在执行的社会奖学金协议确定最终评选名额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