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1-8236071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所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 6.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测成绩达标。 9.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按安徽省教育厅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度无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度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所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学年度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测成绩达标; 9.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审学年度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在校生人数的20%(一等5%;二等10%;三等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求职创业补贴 | 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 | 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4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隐形资助 | 一等8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 每月消费餐次大于60次且每天平均消费金额低于全校平均水平20%的学生 | 约500人次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1200元;二等700元;三等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一、二、三等奖评选对象综合测评成绩位于评选范围前40%;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校内外其他文体活动;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大二以上在校生人数的20%(一等3%,二等7%,三等10%) | |
校长奖学金 | 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评选范围前15%; 3.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创新能力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大二以上在校生人数的0.3% | ||
学科和技能竞赛奖励 | 500-6000元 | 在被列入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或学生团体 | 无限制 | ||
师范生专业奖学金 | 每学年400元。 | 1.我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专科学生,且毕业后在安徽省内从事教师职业; 2.任教单位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学校(不含教育咨询、培训机构)。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0-15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固定岗位约220个;临时岗位约200个 | ||
学费减免 | 学生实际应缴纳的学费金额 | 孤儿、特困供养人员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