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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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或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我校每年约3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必修课程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我校每年约576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二等10%;三等约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符合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发放1500元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按1000元、2000元、3000元和一事一议四个等级审批发放 | 1.学生本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重大疾病; 2.学生家庭因监护人亡故、失踪、身患重病、严重伤残或因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 3.其它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学生经济困难影响到学业顺利进行的情况。 | 无限制 |
家访慰问金 | 按1000元、2000元发放 | 校领导或学院领导走访慰问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双困”毕业生帮扶 | 1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且由于心理、身体、学业等方面原因导致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 毕业生人数1% | ||
座谈会慰问金 | 500元 | 孤儿和残疾学生 | 无限制 | ||
奖学金 | 优秀毕业生 | 1000元 | 1.大学期间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优秀,全面发展; 2.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30%且获校级及以上表彰; 3.毕业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 毕业生人数10% | |
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 在校学习期间400元/年 |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安徽省从事教师工作 | 无限制 | ||
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 2.认真学习,勤于实践,知行合一,成绩良好; 3.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表现突出,综合能力强。 4.一等奖学金需综合测评名列前10%以内,二等奖学金需名列20%以内,三等奖学金需名列30%以内。 | 20%(一等4%,二等6%,三等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5元,每月不超过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1.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上一学期未受过纪律处分; 3.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4.履行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工单位达成的协议, 诚实守信,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 约2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按实际学费金额免除 | 孤儿学生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奖励 | 按2000元、3000元、5000元三个等次给予奖励 | 1.通过国家专招形式就业,每人奖励5000元; 2.参加西部计划且服务地在省外的,每人奖励3000元; 3.参加西部计划且服务地在省内的;考取选调生、选聘生、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应征入伍(含直招士官)的,每人奖励2000元。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