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2-317337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或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按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按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约20%,各档次资助指标按当年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情况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不等 | 少数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政策性助学贷款的情况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仍然难以解决困难,或因家庭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学生家庭、本人突发意外、出现严重伤、病等特殊原因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特殊临时困难补助。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学年:特等2000元;一等1400元,二等800元;三等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无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体育达到大学生合格标准。 6、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且名次在规定比例内。 | 40%(特等2%,一等6%,二等12%,三等20%) | |
单项奖学金 | 100元/项 | 1、本科生英语考试通过国家六级或四级水平考试优秀者; 2、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考试成绩优秀者; 3、在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纸上发表文章,并受到专家和院系主任推荐者; 4、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者; 5、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正式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者; 6、经校长批准的其他方面应当受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6元 |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有余力,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 约400多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3900元或4290元 | 孤儿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