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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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旷课现象; 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级集体活动。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具体要求为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两项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前10%,且评选学年内每学期均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7、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2020年学校共奖励13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旷课现象;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内每学期均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优先考虑评选学年及以前已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纳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学生; 7、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级集体活动; 8、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 2020年学校共奖励297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学年:一等4500元;二等27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旷课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已列入当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生活俭朴;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级集体活动。 | 2020-2021学年学校共资助一等403人;二等904人。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旷课现象; 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级集体活动;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内每学期均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7、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 2020年学校共奖励199人。 | |
求职创业补贴 | 3000元 |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最高8000元/年 | 浙江省内基层(指定地区)就业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补助一般不超过3000元,一学年不超过12000元 | 1、学生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2、学生因家庭遭遇严重灾害,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3、学生因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 无限制 |
伙食补助 | 伙食补助额度最高为每月500元/人,每学年按8个月 | 伙食补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学生,用以保证基本的伙食费用 | 无限制 | ||
新生爱心补助 | 新生补助额度为一次性1000元/人 | 新生爱心补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新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和其它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 无限制 | ||
返乡路费补助 | 寒、暑假返乡路费补助按学生家庭所在地距学院距离远近,分为三类,分别补助300元/人、200元/人、100元/人,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学年最多可申请一次 | 返乡路费补助对象是暑假、寒假期间返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 家庭经济困难生的50%左右 | ||
传统节日慰问补助 | 节日走访慰问补助额度不超过2000元/人,传统节日如以食品、生活用品形式慰问,物品价值一般不超过300元/人。 | 传统节日慰问补助对象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在部分重要传统节日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欢度佳节的补助 | 每个二级学院1-3名走访慰问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每学期:特等2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院各项集体活动,学期德育分≥80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期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考试作弊行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具有良好劳动观念和身体素质;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定奖学金:评选周期内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者;有旷课行为者;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8天或病假超过20天者;晨跑不合格者;体质健康测试不合格者。 | 全日制人数24%(一等4%,二等8%,三等12%) | |
竞赛奖励奖学金 | 300-6000元 | 学生参加由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学术团体、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等竞赛获奖学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1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7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600个岗位 | ||
学生教育实践激励项目 | A类项目资助2000元;B类项目资助1000元 | 立项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一、大二全日制在校生(土木工程专业可放宽至大三),其中立项人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年20项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