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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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约9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8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0%;三等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校友奖助学金 | 张国庆、张海燕兄妹大学生助学金 | 4000元 |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艺术潜力和创新能力突出的学生 | 5人 |
蒋凤白奖学金 | 特等奖5000元;优秀奖2000元 | 在书画学习和研究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获得省级以上重大赛事奖励的优先) | 6人 | ||
方小伟、李炯夫妇公益奖学金 | 5000元 | 品学兼优、有艺术潜力和创新能力突出的雕塑专业学生 | 2人 | ||
朱新建奖 | 10000元 | 资助教师和学生的创作和创新项目 | 5人 | ||
魏本雄奖 | 10000元 | 在中国画方面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和学生 | 2人 | ||
金螳螂奖学金 | 金螳螂新生奖学金 | 5000元 | 1.南京艺术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4+0本科联合培项目第一名录取考生(1人); 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3+2本专科分段培养项目第一名录取考生(1人); 3.江苏省统考普招第一名录取考生(1人); 4.江苏省对口单招第一名录取考生(1人); 5.省外普招各省第一名校内测试前两名考生(2人)。 | 6人 | |
金螳螂新人奖学金 | 1000元 | 到金螳螂公司工作的优秀毕业生 | 10人 | ||
彭城学子奖助学金 | 彭城学子奖学金 | 3000元 | 1.我校徐州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校生; 2.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的必修课程须全部及格,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专业的50%以内,且须至少获得三等学校奖学金; 3.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较突出。 | 5-10人 | |
彭城学子助学金 | 1000元 | 1.我校徐州籍在校生;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必修课原则上无重修现象。 | 10-2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应急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800-15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疫情、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留校学生过年补贴 | 200-500元 | 寒假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寒假路费补贴 | 200-300元 | 寒假返乡的苏北、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学生总数的2.5%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一等4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在班人数前4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二、三年级学生总数的16%(一等2%,二等4%,三等10%) | |
社会工作优秀学金 | 300元 | 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积极为同学服务的学生干部。 | 学生总数的2% | ||
专业技能奖学金 | 300-50000元 | 在市级及以上各类专业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个人或团队 | 无限制 | ||
科技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 50-5000元 | 在市级及以上各类科学技能竞赛、创业大赛、文体类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无限制 | ||
研究与设计专利奖学金 | 150-3000元 | 在学术研究、专业创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无限制 | ||
优秀毕业作品馆藏奖 | 1000-50000元 | 优秀毕业设计作品被校美术馆收藏的学生 | 奖励总额20万元以内 | ||
学校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0%;三等5%)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8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每月不超过48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2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创业实践项目30000元/个; 创业训练项目8000元/个; 创意项目3000元/个。 | 项目已获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接受校创新创业办公室的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残疾和已获得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毕业生求职简历制作补助 | 2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