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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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上进心强,道德品质优,综合素质高; 4、评选期间获学院二等以上综合奖学金。 5、二年级以上学生。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家境清寒,生活节俭。依据《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认定为当期贫困学生,且日常生活勤俭节约。 2、遵章守纪,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成功素质积点考核良好,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以专业为单位,对学年内两学期课程的平均分进行整体排名,作为遴选基础排序。 4、志存高远,锐意进取。评定期内参加各种形式本科段学习的,非英语类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的,英语类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取得本专业高级工技能证书的等情形的可以按照规定递增排名。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4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 2、平时生活节俭,志愿通过指定的义工岗位回报社会关爱;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学习勤奋,成绩良好,上学年各学科(含计算机、英语、考工等以证代考科目)成绩均达毕业标准,且班级成绩排名不垫底(末两位); 5、成功素质拓展测评积点达标,且班级积点排名不垫底(末两位)。 | 在校生15%左右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性困难补助 | 一次性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每生不超过3000元,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 临时发生突发性重大变故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比如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等 | 无限制 |
伙食补助 | 通过节日慰问等形式给予伙食补贴,一般人均200元。 | 依据《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认定为当期贫困学生,且日常生活勤俭节约的学生。 | 无限制 | ||
交通补助 | 省外边远地区新生300——700元 | 省外边远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根据录入新生人数统计,每年约17万元。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职在籍学生; 2、遵章守纪,锐意进取,思想觉悟高,评定期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3、各门课程(含军训、公选课、专业实习等)成绩均及格,无补考或重修情况;计算机考证、专业技能考核等在教学计划开设学期达到毕业标准; 4、成功素质学分制考核合格; 5、按时全额缴纳学费;因故滞缴的,需有相关手续并经学院审批同意。 | 在校生7% | |
校内助学金 | 学院助学金 | 每年1000元/生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 2、平时生活节俭,志愿通过指定的义工岗位回报社会关爱;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学习勤奋,成绩良好,上学年各学科(含计算机、英语、考工等以证代考科目)成绩均达毕业标准,且班级成绩排名不垫底(末两位); 5、成功素质拓展测评积点达标,且班级积点排名不垫底(末两位)。 | 每年40-50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学有余力,能利用课余时间上岗,且上一学期无重修课程; 3、学生本人生活俭朴,身体状况良好; 4、符合上述条件,被学校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者优先安排。 | 固定岗位45个,临时岗位按需求设立。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对特殊困难学生免费赠送就餐券和生活大礼包,为残疾生和低保户免费提供床上生活用品。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4700—6800元 | 1、烈士子女; 2、父母双亡、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3、残疾学生; 4、民政系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5、退伍复学学生; 6、其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应予减免的学生; 7、其他经济条件困难,确需减免的,视具体情况处理。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