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5-6820491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 | 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 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1000元不等 | 父母突发重病、 父母失去劳动力,学生或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事故,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以及经学校认定确须解决的其他情况。 | 无限制 |
专项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300元 | 由资助中心统一安排,根据当年学校资助 经费预算、助学资金筹集总额及家庭困难 学生总数确定。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一次性全额减免学费(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或一次性半额减免(最高不超过4000元/学年) | 1.民政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2.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即使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在校生活仍然难以为继的学生; 5.其他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予以减免学费的学生。 | 全额无限制、半额不超过在校生总数的2‰。 | ||
爱心基金 | 一次性发放不超过2万元补助 | 患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 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精神疾病等《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明确的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疾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严重烧伤、重症肝炎、消化道大出血等医治花费较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疾病,以及突发意外伤害致残、致死。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对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以上一学年德智体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为主要评定依据 | 一等奖获奖人数为学生人数的3%;二等奖获奖人数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获奖人数为学生人数的15%; |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5000元 | 1.符合校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或参评学年内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且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三名。 2.具备系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前三名或一等奖者; (2)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专利者; (3)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有正式刊号)发表者; (4)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或专业建设做出重大贡献者; (5)参军入伍、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作出奉献,成绩突出者; (6)其他为学院赢得重大荣誉者。 | 获奖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2‰。 | ||
自强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1500元 |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排名在班级前35%,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 获奖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8‰。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74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8.5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00个岗位 | ||
社会资助 | 企业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无任何纪律处分;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