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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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6.在本学年获得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获得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含三等)以上的学生(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放宽至单项奖学金)。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含长学制、双学位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发放; 3.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⑥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经费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在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内地高校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根据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经费确定 | 资助金用于资助内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校的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含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企、事业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学生中的困难学生资助,由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负责解决,不在此资助范围。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可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 根据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2000元 |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2.烈士子女,经济确有困难者; 3.遇有突发性灾害、灾难,导致父母双方或一方伤亡,造成家庭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业者。如:父母双方或一方突患重大疾病;父母双方或一方遇有重大车祸造成伤亡者;家庭发生重大事故,财产损失惨重者;发生洪涝灾害、重大旱灾造成颗粒无收无家可归者; 4.学生本人因重大疾病住院或治疗等花费较多者 5.因为实习等原因假期不能回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10000元 |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评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团队申报时,主要成员或学生骨干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在学生中具有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属于但不限定于以下方面: 1.全面发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2.道德风尚,道德建设的践行或推行者,在学校或社会产生良好反响; 3.科学研究,有较强的思考能力和钻研能力,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者; 4.发明创造,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专利; 5.重大比赛,在国家级及其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社会服务,对学校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 | 不超过10个 | |
费孝通立德奖学金 | 6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生中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有较强的思考能力和钻研能力。 3.该学年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品德高尚,身心健康 | 42 | ||
先声奖学金 | 6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身心健康。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有较强的思考能力和钻研能力。 3.该学年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综合素质测评名列前列。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该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可放宽至二等奖(须附家庭特困证明和综合表现材料) | 20 | ||
扬子江奖学金 | 4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生中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有较强的思考能力和钻研能力。 3.该学年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综合素质测评名列前茅。 4.身心健康。 | 25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300-2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详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主要课程和非主要课程成绩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的原则上不参评; 6.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的,取消受处分学年的参评资格 | 39%(一等4%,2600元,二等8%,1300元三等12%,650元,单项15%,300元) | ||
创新奖学金 | 500-3000元 | 1.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热爱学校,热爱班团集体,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3.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5.评奖学年所学科目有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参评; 6.各项成果其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通讯作者若是指导教师其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医科大学 | 无限制 | ||
优秀学生对外交流学习奖学金 | 10000-60000元(境外交换学习项目、联合培养项目、境外访学项目)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CET-4级不低于493分或CET-6级不低于426分; 4.申请全额资助的学生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绩点不低于3.5分;且CET-4级不低于560分或CET-6级不低于500分;且需提供曾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另提供南京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比赛或国际学术论坛、短期培训或交流项目的申请资格以项目报名时的具体申请条件为准。 | 1.境外访学项目、境外高校在线课程项目中,全额奖学金资助人数比例为该项目总人数的30%,部分奖学金资助人数比例为该项目总人数的70%。 2.其余项目的资助人数比例无限制。 | ||
1000-10000元(境外高校在线课程、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比赛或国际学术论坛、短期培训或交流项目) | |||||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 每生每学年4000元,资助至本科毕业(根据学制) |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主要奖励有爱心、有诚信、有志向、有知识的品学兼优学生完成学业。 1.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其中1/4必须是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 以上条件均符合后,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 30 | ||
天元奖学金 | 2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有志;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 4.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乐于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在本职岗位上作出自己的成绩;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20 | ||
陈家震—蒋慧权校友奖学金 | 2000元 | 1.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学习刻苦,积极向上,评定学年需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及以上,家庭贫困者优先 | 10 | ||
瑞华济世奖学金 | 5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为人正直,勇于奉献,乐于助人;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积极乐观; 4.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五年级实习本科学生勤俭节约,自立自强 | 40 |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 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3.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4.我校药学、临床药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在籍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不含委培、定向、独立学院及港澳台学生) | 1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2元,每月约240-48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热爱国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生活俭朴;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 约9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金 | 伯藜助学金 | 每生每学年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 5.同一家庭人只允许一人接收“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 50 | |
福利彩票爱心助学金 | 5000元 | 1.秋季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籍新生; 2.受助对象须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 50 | ||
明基医院助学金 | 每生每学年2000元,连续资助两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3.学习认真、勤奋、刻苦,在校期间主要课程无不及格; 4.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 25 | ||
瑞华启梦助学金 | 每生每学年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为人正直,勇于奉献,乐于助人;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积极乐观 | 80 | ||
正大天晴助学金 | 3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身心健康;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有较强的思考能力和钻研能力; 3.申请学年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名列前茅;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该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可放宽至单项奖(须附家庭特困证明和综合表现材料) | 40 | ||
德馨助学金 | 一等500元;二等400元;三等3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 250人左右 | ||
乐苗新生助学金 | 6000-12000元 | 全日制统招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不含预科生、委培生、定向生、独立学院及港澳台侨学生) | 50人左右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