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98-828297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以省下拨名额为准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以省下拨名额为准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以省下拨名额为准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无限制 | |
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在苏北基层单位就业,符合学费补偿受理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经费为准 | 1.全日制新疆籍各民族(含汉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可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5.参加本学年学校贫困生认定,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新疆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视申请情况而定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视申请情况而定 |
校内奖(助)学金 | 教学竞赛奖励 | 7350-15000元/项 | 参与教学竞赛并获奖 | 无限制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10000元/人 | 当年入学新生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 | 约15人 |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200-1000元 | 学习成绩优异 | 在校生37% | ||
素质拓展奖学金 | 400元/人 | 积极参加课外素质拓展活动 | 在校生20% |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500元/人 | 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三年获得相应荣誉 | 毕业生20% | ||
校长奖学金 | 3000-20000元 | 取得重大荣誉,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 | 无限制 | ||
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 | 1500元/人 | 毕业论文获评“优秀”的毕业生 | 无限制 | ||
各类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 500-10000元 | 根据捐赠方要求 | 约550人 | ||
勤工助学 | 每月约480-64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1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建档立卡、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视申请情况而定 | ||
助力成长资助 | 考研深造资助 | 1000元/人 | 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研究生并正式录取。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5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 以省下拨名额为准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