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1-6248332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特别困难学生4000元/人/年,一般困难学生3000元/人/年 |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自愿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2000元/人 | 因个人或家庭突遭重大变故而造成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500-1000元/人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新生奖学金 | 设一、二、三等奖,奖学金金额1000-10000元不等 | 在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获奖和专业特别优秀的新生 | 无限制 | |
专业奖学金 | 个人专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奖学金金额1000-6000元不等; 集体专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学金金额3000-10000元不等 | 专业考核成绩班级第一或在各类专业比赛中获奖的学生或集体 | 无限制 | ||
综合奖学金 | 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学金五个项目,奖学金金额500-12000不等 | 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 覆盖30%的本科生 | ||
勤工助学 | 14元/小时 | 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在校生 | 200(计划岗位数) | ||
专项资助 | 1000-1500元/人 | 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资助,包括冬季送温暖、春节返乡路费补贴、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资助等 | 无限制 | ||
京昆专项 | 京昆专项奖学金 | 设一、二、三等奖,奖学金金额3000-10000元不等 | 京昆表演、戏曲音乐两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 | 两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 | |
京昆专项助学金 | 全额学费减免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京昆表演、戏曲音乐两专业的新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