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1-38284370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取得学籍;6.获得本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7.本奖项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获得。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取得学籍;7.获得本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8.家庭经济困难标准在一般困难(含一般困难)以上;9.本奖项不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同时评选。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每人每学年人均3300元 | 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按照困难等级分为两档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4.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取得学籍;5.获得本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6.本奖项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获得。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本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本市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3年(含3年)以上。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按照困难程度分为400-2000元不等 |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压岁红包200元每人,生活用品200每人,春节期间免费就餐 | 春节期间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留校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年奖学金 | 特等奖:每人每年5000元 一等奖:每人每年2500元 二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 三等奖:每人每年800元 | 奖励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大一到大三本科生。学年奖学金在本专业同年级范围内评定,依据比例要求,结合该奖学金评奖条件,按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评选。 | 特等奖: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 一等奖: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3% 二等奖: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6% 三等奖: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5% | |
勤工助学 | 按照每小时12元,每月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年不超过10个月计算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每月1380人次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半 | 孤儿、军烈属、重病、重灾、重残等情况 | 无限制 | ||
返乡路费 | 150-300不等 | 家庭经济特困本科生(中西部偏远地区)、研究生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