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2-6350928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表现优秀;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4.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上一学年连续两个学期均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 5.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未列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 6.本学年内,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等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评选,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表现优秀;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群众基础好; 4.上一学年连续两个学期均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自强自立; 6.上一学年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评选,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日常表现优秀;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同学评价高; 4.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评选,约占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每年4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表现优秀;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群众基础好; 4.上一学年连续两个学期均获得学校奖学金; 5.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长突出,工作出色。 | 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评选,约60人 | |
社会资助 | 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0元 | 本专科二年级以上涉农类专业学生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申请: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愿意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3.学习刻苦勤奋,年度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在校期间连续获得学校奖学金者; 4. 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 | 依据各项基金评审规定 | |
吉林省教育基金优秀特困生扶助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我校本科二年级、本科三年级和专科二年级在籍履行缴纳学费义务的学生均可申报。 2、同一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德育、体育均80分以上,主修及选修课单科成绩70分以上,平均80分以上。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生活简朴,自强自立。(需提供县级民政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爱本专业,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教师及同学评价良好。 | 依据各项基金评审规定 | ||
燕宝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宁夏部分地区学生 | 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审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元—5000元不等,根据实际困难程度确定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住院治疗;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应补尽补 |
其他困难补助(因疫致困补助/困难学生换季补助/特殊群体学生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元—5000元不等,根据实际困难程度确定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残疾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及因疫因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应补尽补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一等奖学金:学年德育考核优秀,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体育考核优秀;二等奖学金:学年德育考核优秀,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体育考核良好;三等奖学金:学年德育考核良好,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体育考核良好; 3.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 一等5%,二等10%,三等20% | ||
勤工助学 | 400/月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家庭贫困,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专业不同,学费不同,减免额度不一 |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 2.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重病;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损失严重,无力承担学生学习、生活费用。 | 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应免尽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