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16-3212035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每年奖励1500名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助学金 | 院长奖学金 | 1500元/每年 |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踊跃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含通报批评),德育量化积分排名班级前10%; 2.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10%,且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3.在评比学年里,各项技能竞赛获得过院级以上奖项或院级比赛一等奖; 4.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良好以上。 | 按照各系人数不超过0.5%的比例分配名额,金额为1500元/每年 | |
院级奖学金 | 一等500元/每年 二等200元/每年 三等100元/每年 |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乐观向上,文明守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含通报批评),德育量化积分排名班级前20%;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注重全面发展,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20%,且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3.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合格。 | 1.一等奖学金:比例为院学生总数的3%,金额为500元/每年; 2.二等奖学金:比例为院学生总数的6%,金额为200元/每年; 3.三等奖学金:比例为院学生总数的9%,金额为100元/每年。 | ||
学院助学金 | 一等2000元/每年 二等助学金1300/每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物,勤俭节约 4.集体荣誉感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无嗜烟嗜酒等不良习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无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按照学院在籍学生人数不超过8%的比例安排资助,其中一等助学金占3%比例,二等助学金占5%比例。 | ||
学费减免 | 减免4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0个岗位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