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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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全部在校生的3-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全省每年奖励1500名 | |
锦州市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就业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 无限制 | ||
(新疆专项)新疆籍学生助学金 | 根据当年实际拨款钱数,结合我校当年实际在校新疆籍学生发放。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作,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 全部在籍在校新疆籍学生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 | 1、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治疗费用较高,自付费用对其家庭构成较大经济压力的; 2、父母或监护人亡故、失踪、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其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 3、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造成其家庭临时性经济困难的; 4、遭遇其他突发变故,面临较大经济压力,基本学习生活受到影响的。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新生入学奖学金 | 一等:1500元 二等:1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兼优。 3、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第一志愿考入我校的本科新生,根据学生高考成绩与所在省份的录取分数线的分数差为标准进行排序 |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所在学院全部学生人数的前2%,共计30人,二等奖学金比例为所在学院全部学生人数的前3%,共计45人。 | |
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学期特等:1000元 一等:750元 二等 500元 三等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学院人数前31%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约占全校在校生的31% | ||
“一帮一”助困基金 | 每年3月和9月分两次发放。 如遇特殊情况,经基金理事会同意,可即时发放。资助金额根据募集资金情况由基金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 | 家庭经济困难且身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学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原则上按照700元/月执行; 临时岗位:不应低于12元/小时或100元/天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孤儿学费减免 | 全额减免学宿费 | 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 ||
临时特殊困难学生 | 300元-5000元 | 1.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2.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 | 腰痛宁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0元 | 1、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医疗、药学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能够较好地完成学业,学年无不及格学科。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良好”以上。 4、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 每学年奖励25名学生 | |
文博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0-6000元 | 1、在我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师爱友,关心集体,身心健康,讲文明、懂礼貌,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6、参评学年个人在年级内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优秀 7、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文体活动及公益劳动; 8、重点奖励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善于思考,成果突出,积极实践的优秀典型; | 每学年奖励10名学生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