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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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基础性素质成绩排名位于前5%,发展性素质成绩排名位于前1/3;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良好或良好以上; 7.在校期间且无不及格科目,无受处分记录;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2020年度28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性素质成绩排名位于前1/5; 5.参评当年无不及格科目、无受处分记录;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人数的3%,2020年度394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6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思想端正,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原则上当年无受处分记录; 7.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在校生30% (一等1/5; 二等3/5;三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校学生 | 无限制 |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资助 | 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按照本专科自治区奖学金相关要求,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全自治区奖励1500名 | |
内蒙古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按照本专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相关要求,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在校生总数的5% | ||
自治区助学金 | 本科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累计不超过40000元;专科或高职高专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累计不超过30000元 | 2018-2020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学校的在读学生,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8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 无限制 | ||
每生每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24000元;专科或高职高专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18000 | 1.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 2.在读学生:2021年以后年度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21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 无限制 | |||
社会奖助学金 | 乌兰夫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基础性素质成绩排名位于前5%,发展性素质成绩排名位于前1/3。 3.基础性素质成绩没有进入评选范围内的前5%,但达到前1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良好或良好以上(残疾学生除外); 5.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无受处分记录; 6.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 30人 | |
迪安丰信奖学金 | 每生每学年3000元,连续资助4年 | 1.申请人年度素质测评发展性素质前1/2,基础性素质前1/5; 2.艰苦朴素,勤俭节约,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受奖励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 3.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 4.符合资助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医学检验专业学生。 | 10人 | ||
占布拉道尔吉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0元 | 1.发展性素质成绩排名位于前1/2,基础性素质成绩排名位于前1/3;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校纪校规,遵纪守法,受奖励年度无违纪行为;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服务社会,勇于奉献,获奖励学生之间要做到互相联系、互相扶持,在毕业后积极回报社会; 4.符合奖励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蒙医药学专业学生。 | 10人 | ||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 每生每学年3000元,资助到毕业 | 1.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学校贫困生数据库中); 2.同等条件下女生优先; 3.品学兼优,自强不息; | 40人 | ||
纳贡蒙医公益基金会专项助学金 | 每年:一等5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3000元/人。 | 1.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社团组织,参与社会活动; 2.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基础性素质成绩排名位于前1/2;业余时间自愿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乐于助人。家庭情况满足下列情况一条或者多条。 (1)老红军和烈士后代,孤儿或单亲特困生; (2)城乡低保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助学贷款进行学业者; (3)因突发意外事件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或家庭主要成员有重大疾病的学生; 3.品学兼优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蒙医药学专业学生。 | 2020年度15人 | ||
贞元专项助学金 | 每生每学期2500元,资助到毕业 | 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单亲、残疾学生 | 10人 | ||
燕宝奖学金 | 每生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4年 | 1.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其他特别困难家庭; 2.宁夏14个县区、8个乡镇户籍考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 | 17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每生每学期2000元以下,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困补助 | 每生每学期1000元以下,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 |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 2.父母双双下岗,难以支付基本的生活费用; 3.家中有长期卧床病人或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供养,经济拮据; 4. 家庭所在地突发性天灾人祸等。 | 无限制 | ||
重大意外伤害 和重大疾病救助金 | 原则上每生不超过30000元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因意外事故而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类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补助后自付费用仍然较高、超出家庭经济承担范围的。 2.学生在校期间突发重大疾病(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重症(慢性)疾病为准),在扣除各类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补助后自付费用超出家庭经济承担范围的。 | 无限制 |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每生500元 | 春节期间留校家庭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1800元/人.学年;二等:1200元/人.学年 ;三等:700元/人.学年 |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评奖年度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思想道德素质达到良好(80分)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勤俭节约;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且体育课成绩达到良好(80分)以上; 4.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的学生。 | 在校生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200-1000元 |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评奖年度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思想道德素质达到良好(80分)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勤俭节约;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且体育课成绩达到良好(80分)以上; 4.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或代表学校参加自治区(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比赛争得荣誉的学生。 | 无限制 | ||
博学笃志助学金 | 每生每年2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持有当地村、乡、街道和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效特困证明、建档立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列为资助对象: (1)丧失父母,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上年度无违反校规校纪、无受处分记录; 9.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单亲、残疾学生。 | 19人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新生每人10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一新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约780个岗位 | ||
减免学费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金额 |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主动提出申请的毕业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