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351-317996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 全国高校本科在校生的3%,高职(专科)在校生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以分为2-3档。 | 1、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0% | ||
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无限制 | ||
国家资助 | 服兵役 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山西省所属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山西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 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3年 | 对2017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生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予以学费补偿。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在就业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清偿救助 | 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 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 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严格按照《山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素质评价体系》的测评结果前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奖励。但要求素质成绩、智体成绩分别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60%、70%。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单项奖学金 | 每年: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在班人数前36%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单项奖学金严格按照学习成绩前36%(一等6%,二等10%,三等20%),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奖励 | 36%(一等6%,二等10%,三等20%) | ||
特殊贡献奖学金 | 100-1000元不等 | 特殊贡献奖学金申请条件(有其中一项即可): 1.发表了较高质量的论文或经有关部门鉴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2.省、市学校学习竞赛中优胜者。 3.受到省教育厅、团省委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省级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在校运会上打破纪录者。(按照省级三等奖的发放标准) 5.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身残志坚事迹突出者。 6.在学校建设及有关活动工作有特殊贡献者。 7.社会实践有突出贡献者。 国家级文体竞赛一/二/三等奖:个人奖励600元/500元/400元;团体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省级文体竞赛一/二/三等奖:个人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团体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奖励标准为100-1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 | 特等奖2000元 | 申请条件: 1.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者。 2.获得科技部、教育部、卫生部的科技成果认定或获得科技进步奖者。 | 无限制 | ||
一等奖1000元; | 申请条件: 1.在“兴晋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者。 2.获得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科技进步奖者。 3.省级以上计算机、外语等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者。 | 无限制 | |||
二等奖500元 | 申请条件: 1.在“兴晋挑战杯”作品竞赛中获得三等奖者。 2.获得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的学术科技成果认定者。 3.省级以上计算机、外语等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者。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 | 无限制 | |||
三等奖300元 | 申请条件: 1.在“兴晋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鼓励奖者。 2.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者。 3.在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三篇学术论文者。 4.在省级以上科技、外语等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者。 5.所发明创造的作品得到学校“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委会的认可者。 6.累积两次在校级医学论文评比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者。 7.累积两次在校级的计算机、外语等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者。 8.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者。 | 无限制 | |||
鼓励奖100元 | 申请条件: 1.在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2.在《新中医青年》杂志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三篇学术论文者。 3.在校级医学论文评比竞赛中获一等奖者。 4.在校级各种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者。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紫气东来”希望工程助学 | 一等助学金5000元/人 | (一)基本资助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3. 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及生活费; 4.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五年制二、三、四年级,四年制二、三年级); 5.当年未曾获得其他公益组织资助过的学生。 (二)评定等级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突出,具有高度的奉献精神,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学习期间必修成绩均达到70分(含)以上,且无任何挂科现象; | 根据资方给定的数目进行资助 | |
二等助学金4000元/人; | (一)基本资助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3. 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及生活费; 4.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五年制二、三、四年级,四年制二、三年级); 5.当年未曾获得其他公益组织资助过的学生。 (二)评定等级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学习刻苦,勤于钻研,热心服务青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30%,学习期间必修成绩均达到70分(含)以上,且无任何挂科现象; | 根据资方给定的数目进行资助 | |||
三等助学金3000元/人 | (一)基本资助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3. 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及生活费; 4.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五年制二、三、四年级,四年制二、三年级); 5.当年未曾获得其他公益组织资助过的学生。 (二)评定等级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40%,学习期间必修成绩均达到70分(含)以上,且无任何挂科现象; | 根据资方给定的数目进行资助 | |||
一方制药奖助学金 | 一方制药奖学金 | 3000元/人 |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要求进步;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规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群众基础良好。 4. “一方制药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优异,各科成绩平均7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当年获得学校单项三等或以上奖学金。 | 根据资方给定的数目进行资助 | |
一方制药助学金 | 2000元/人 |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要求进步;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规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群众基础良好。 4. “一方制药助学金”要求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按时上课,无旷课、旷操等情况;本学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50%以内;必须是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资方给定的数目进行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