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357-301351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 全国高校本科在校生的3%,高职(专科)在校生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以分为2-3档。 | 1、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0% | ||
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无限制 | ||
国家资助 | 服兵役 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 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3年 | 对2017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生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予以学费补偿。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在就业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清偿救助 | 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 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困难补助 | 特困生补助 | 每学年15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籍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 奖学金 | 学年奖学金 | 一等1000元每学年; 二等700元每学年; 三等400元每学年 | 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 35%(一等8%,二等12%,三等15%) | |
新生奖学金 | 300元每生 | 当年入学的全部新生。 | 新生入学总数 | ||
伙食补贴 | 30元每月·生 | 为了减轻因物价上涨给我院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学院为全院学生发放伙食补贴,补贴标准执行30元/生·月。 | 学院全体在籍在学学生 | ||
校内资助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 根据学院当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名额。 | |
校内资助 | 新生生活补贴 | 生活用品 | 特殊困难新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