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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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 全国高校本科在校生的3%,高职(专科)在校生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以分为2-3档。 | 1、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0% | ||
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无限制 | ||
国家资助 | 服兵役 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山西省所属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山西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 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3年 | 对2017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生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予以学费补偿。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在就业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清偿救助 | 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 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 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 特等4000元; 一等2000元; 二等1000元; 三等600元。 | 1.申请特等奖学金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5%,其中专业学习成绩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10%,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 (2)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5%,其中专业学习成绩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10%,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知识、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中获得集体或个人一、二、三等奖; (3)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5%,其中专业学习成绩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10%,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同等荣誉称号。 2.申请一等奖学金应具备的条件: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10%,其中专业学习成绩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10%。如特等奖学金比例剩余,可放在一等奖学金中评定。 3.申请二等奖学金应具备的条件: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20%,其中专业学习成绩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20%。 4.申请三等奖学金应具备的条件: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30%,其中专业学习成绩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类学生前30%。 | 20%(特等1%,一等2%,二等7%,三等10%) |
单项奖学金 | 300元-500元 | 1.精神文明奖:对具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勇于保护国家财产、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等高尚道德品质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金额范围为300—500元。 2.知识竞赛奖:在省级和省级以上科技、知识等竞赛中获得奖励者,省级一等奖及省级以上奖励500元,省级二、三等奖奖励300元。 3.优秀论文奖: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者奖励500元,在省级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奖励300元。 4.体育优胜奖:学生个人或团体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名次的或在全省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前三名的奖励500元,在全省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四、五、六名的奖励300元。 5.文艺优秀奖:学生个人或团体在国家级文艺竞赛活动中获奖或省级文艺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500元,在省级文艺竞赛活动中获得二、三等奖的奖励3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100元-380元 临工岗位:每小时12元 | 1.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 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3)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合格; 2.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程序: (1)需由本人在SXIT助学平台提出申请。 (2)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的用工信息中,学生可有针对性地报名。 (3) 学校各部门岗位空缺时,应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各系分配名额。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择优推荐。 | 约270个岗位 |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省级优秀毕业生每生一次性奖励500元 校级优秀毕业生每生一次性奖励300元 | 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享受过三等及以上奖学金,补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截止目前无不及格课程。 (3)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4)德育2+X项目成绩要求突出。完成3个阶段德育答辩;德育X项目综合积分要求:本科达到400分以上,专科300分以上,专升本达到200分以上。 | 毕业总人数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