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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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教委统一分配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7.建档立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五类学生为国家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除五类重点资助对象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经过各学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根据等级认定结果评选各学院获得助学金人选。 | 根据市教委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 ||
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办理校源地打的款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未办理生源地贷款,农业银行根据学生提供的困难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贷款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天津市共奖励800人 | |
农商助学金 | 农商银行标准:3000元/人 | 各个学院未获得国家助学金且未获得外省市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 教委统一分配名额 | ||
王克昌奖学金 | 王克昌单项奖学金2000元,王克昌特等奖学金8000元 | 优秀道德风尚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学习优秀奖:综合学业(包括选修课)名列年级前列者。 文化科技创新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学年度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由老师牵头或指导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本人为项目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且获得一定成果者(成果必须有证明)。2.在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市、校级表彰者。 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天津市或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和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者。 特等奖学金推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方面成绩突出,被认定为“大学生年度人物”。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确定 | ||
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 | 1.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一等助学金; 2.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二等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的资助金额为本科生资助金额平均值的1.5倍一等700 二等400 预科生901 | 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含本科生、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根据新疆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700元;三等400元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严谨求学,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及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 4.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5.学年内各科成绩及格以上,选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内,采用二级分制的课程成绩不计算在内。五级分制课程成绩中,“优”按90分计、“良”按80分计、“中”按70分计、“及格”按60分计。 | 24%(一等2%,二等7%,三等15%) |
单项奖学金 | 基础学科一等奖、社会活动奖、文艺奖、体育奖、自强自立奖每人400元、基础学科二等奖、社会实践奖每人200元 | 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且本年度各科成绩都合格(体育奖获得者允许有1门课程不合格,但重修要合格)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80个岗位 | ||
校友奖学金 | 2000元/人 | 品学兼优的天津城建大学在校学生 | 无限制 | ||
渤海道德奖学金 | 2000元/人 | 1、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2、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期间, 无违纪情况; 4、在校修业满一年,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 5、在评选年度内,获得全国自强之星、天津市青年五四奖章、 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天津市优秀志愿 者、天津市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 全校共奖励10人 | ||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基金 | 1-2万元/人 | 遭遇重大变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天津城建大学在校学生 | 无限制 | ||
重大疾病救助基金 | 1-2万元/人 | 罹患重大疾病的天津城建大学在校学生 | 无限制 | ||
天津市低保减免学费 | 天津市标准:学生每学年学费减半 | 天津市低保家庭学生,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和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 | 根据当年符合天津低保条件的学生数定 | ||
助力成长资助 | 大学生科技竞赛奖励 | 150-4500元 | 在大学生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无限制 | |
大学生社团活动发展基金 | 1000-5000元 | 1.天津城建大学注册社团 2.拥有品牌社团活动或特色项目 3.在天津市或全国有较大影响力 | 无限制 | ||
求职创业补贴 | 3000元/人 |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