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10-6051384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北京市的名额分配各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北京市的名额分配各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明确纳入政策范围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或者符合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条件; 6.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应贷尽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
地方政府资助 |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北京市补偿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 | 每生每年185元(其中饮用水补贴45元、洗澡补贴80元、电话费补贴60元)。 |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 按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10%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依据困难程度,并参考学生已获资助情况,最多不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 1、因家庭突然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而导致学生经济、生活困难的。 2、因家庭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发生意外事故导致重伤致残或死亡,家庭经济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3、学生本人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医药费支出中本人负担部分数额较大,影响学生正常学习与生活的。 4、具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12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50人左右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10000元 | 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获奖比例为当年具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的5‰。 | 5‰ |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23%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23%(一等5%,二等8%,三等10%) | ||
企业奖学金 | 按冠名企业不同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奖励 | 职业素养好、专业技能优,认同企业奖学金价值,志存高远,对财贸事业富有理想和追求,在校学习期间学专业、爱专业,知企业、爱企业,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73名,根据冠名企业的不同人数也有所不同,每家企业资助3-20名学生。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临时岗位和假期岗位计酬标准为每小时15元,每月累计不超过600元,其中假期岗位每月最高不超过212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3000、6000元 | 1.父母均已去世,确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2.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由于父母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下岗、单亲家庭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交付学费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 4.家庭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学费的学生; 5.来自老、少、边等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6.符合国家政策规定,需资助的在校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借款 | 每次借款额度分为6000元、3000元、1000元三档。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4、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5、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担保借款;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