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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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北京市的名额分配各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明确纳入政策范围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或者符合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条件; 6.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应贷尽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
地方政府资助 |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北京市补偿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 | 每生每年185元(其中饮用水补贴45元、洗澡补贴80元、电话费补贴60元)。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按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10%,其他的由学校财政补齐。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按学生的实际困难进行补助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家庭慰问金 | 600元 | 受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500元 | 1.该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同时获得思想品德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实践与创新奖学金及体育奖学金的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评审标准为: (一)四个奖项均为三等奖以上者,可获得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500元; (二)四个奖项平均为二等奖以上者,可获得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3000元; (三)四个奖项中有三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以上者,可获得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 无限制 | |
思想品德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要求所规定的行为准则; 2.模范遵守《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和大学生行为规范;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4.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 5.积极服务班级、学院和学校,表现突出。 | 分设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学生总数的5%、8%、10%, |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评奖年度内所选课程(含提前修读的课程)全部及格(补考成绩不计); 2.主修专业年度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成绩学分绩点不低于80分; 3.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外语要求。 | 分设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学生总数的5%、8%、10%, | ||
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在市、区以上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 ,可以申请一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2.在市、区以上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下(不含三等奖)者 、在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体育竞赛除外)中获奖者,积极组织所在班(团支部、团总支、学生社团或课题组)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并取得市级以上集体奖励的主要组织者,可以申请二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3.积极参加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可、由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的实践与创新活动并取得两个以上单项奖励者,自愿组织或参加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可的假期社会实践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可以申请三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 分设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学生总数的5%、8%、10%, | ||
体育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个人或集体打破校运动会单项纪录的; 2.积极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可的其他体育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 3.大型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优秀志愿者,其工作得到学院和同学认可的; 4.积极组织所在班级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受到学校表彰的。 | 分设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学生总数的2%、3%、5%, | ||
济困奖学金 | 1.凡满足第1条的特、贫困学生,可同时获得同等数额的济困奖学金。 2.凡满足第2条的特、贫困学生,获奖金额为每人每学年200元。 | 1.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思想品德奖学金、实践与创新奖学金、体育奖学金的特、贫困学生。 2.凡未满足第1条的特、贫困学生,如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济困奖学金: (一)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要求所规定的行为准则; (二)学习态度端正、刻苦,生活节俭; (三)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四)年度注册,各科学习成绩合格。 | 无限制 | ||
学校助学金 | 每人每年500元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临时岗位:每月不超过480元;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0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生学费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就业补助 | 每生300元 | 1.学校认定的已经申请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积极就业。 | 无限制 | |
技能提升资助 | 每生2000元 | 1.项目简介:面向有考研、综合能力素质提升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不超2000元的经费,为其提升能力,参加培训班提供学费,报名考试提供报名费,助力学生提高竞争力。 2.申报条件和要求: 2.1 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表现良好。 2.2 有综合能力素质提升需求,如有明确的考研意向、四级通过有困难但学习态度积极想提升能力、为以后求职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等需求的学生。 项目二 1.项目简介:面向当年还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不超过2000元的经费,为其求职提供经费,解决学生后顾之忧。 2.申报条件和要求: 2.1 当年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表现良好。 | 每年40名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