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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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部)、校区审核盖章确认。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2%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9.5% | ||
港澳台侨奖学金 | 本科生每年4000-8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 约占港澳台侨学生人数的16.4%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毕业对应学制年限内学费或代偿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中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签约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在规定时间段内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根据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直招为士官、退役后复员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确定入伍、退役学生实际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等经济困难。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补贴1000元 |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六类高校毕业生: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 无限制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 | 根据当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拨款确定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 “五个认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1000元 | 学生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 无限制 |
临时大病补助 | 发放500元-2500元 | 学生本人身患急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者,可资助500-1000元,如恶化为危重病症可补助1000-2000元,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另外补助300-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特殊群体补助 | 每月发放500元-700元 | 长期资助校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事实孤儿、残疾困难学生等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人民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单项奖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要求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成绩以上)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热爱班级,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 一等3%,二等7%,三等10%,总额度约为150万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8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038个岗位 | ||
社会资助 | 企业、社会团体等奖助学金 | 3000-50000元不等 | 各项奖助学金资助条件各有不同,目前学校设有光华奖学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奖助学金、丰田助学金、CASC奖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20余项 | 覆盖本科生约5%,总金额约200万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