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51-82518883 0451-82518444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前10%,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140人/年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 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约470人/年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200元;三等1100元,四等55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约3700人/年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 | 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资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约130人 | |
校奖学金 | 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400元,二等200元,三等100元 |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生。 | 评选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12%、15% | |
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400元,二等200元,三等100元 |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 | 评选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10%、15%、25% | ||
校内资助 | 谭国玉奖学金 | 每学期600元 |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专业排名比前一学期名次提升40%以上的本科学生 | 20人/学期 | |
陈赓奖学金 | 10000元 | 用于奖励在学业、品德等方面表现优异,起到榜样引领作用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各项标兵最优者。 | 5人/年 | ||
学习标兵奖学金 | 5000元 | 奖励在基础课程学习或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连续两学期在前三名以内。 | 10人/年 | ||
三好学生标兵 | 5000元 | 奖励在德智体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在三好学生中产生。 | 10人/年 | ||
创新标兵 | 5000元 | 奖励在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和创业实践中表现优异的集体或学生个人。 | 10人/年 | ||
自强标兵 | 5000元 | 奖励心理自立、生活自强、学习自主、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和研究生(二年级以上)。 | 10人/年 |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5000元 | 奖励在学生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干部,在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 10人/年 | ||
三好班级标兵 | 5000元 | 奖励本科生班级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三好班级标兵在三好班级中产生。 | 10个/年 | ||
优秀寝室标兵 | 5000元 | 奖励本科生寝室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寝室。优秀寝室标兵在优秀寝室中产生。 | 10个/年 | ||
毕业金榜 | 集体10000元,个人5000元 | 奖励优秀毕业生先进集体和个人 | 5个/年;10人/年 | ||
社会奖助学金 | 1000-10000元 | 根据各企事业单位奖学金协议,奖励品学兼优本科生、研究生 | 约850人/年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300-600元/月 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 | 1.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3.学有余力,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 约2000个岗位 |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金额不超过3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家庭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变故; 3.严重自然灾害影响。 | 无限制 | |
大病补助 | 1.医疗费用低于5万元,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万元; 2.医疗费用5万-10万元,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万元; 3.医疗费用超过10万,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万元。 | 在校期间患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节日补助 | 一般困难学生300元 ;特别困难学生500元 | 因故不能返乡过春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补助 | 100元生活礼包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约1000人 | ||
冬衣补助 | 1.一般困难学生100元; 2.特别困难学生4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约1000人 | ||
爱心车票 | 家庭所在地与哈尔滨之间的往返火车票硬座票款。 | 寒假返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约500人 | ||
学费减免 | 减免4000—7000元 |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等国家规定优抚家庭子女; 2.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