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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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成绩排名位于前10%(含10%),当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 (七)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全国自主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每年约30人,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根据全国自主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约占参评在校生的3%,每年约1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在校学习生活情况确定档次。 | 根据全国自主管理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黄苗子郁风助学金 | 2500-5000元 | (一)热爱祖国,品行优良;敬业乐群,热心公益;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不畏艰难,积极进取。 (二)自觉遵守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成绩合格(专业成绩优良者优先考虑)。 | 每年38人左右 | ||
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 | 5000元 |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二)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当年无违纪记录; (三) 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四) 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合格,无旷课记录; (五) 生活俭朴,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六)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爱护公共财产,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七) 申请者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八) 获资助者不参加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 | 每年10人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北京市学生洗澡、饮水、电话补助 | 185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当年建档本科生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30%(一等3%,二等9%,三等18%) | |
社会工作优秀奖 | 1000元 | 1.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院系学生会、院系团总支、学校团委注册的社团中担任副部长(副书记、副社长)及以上职务,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提升团队凝聚力者;或为以上组织成员,且为组织做出突出贡献者。 2.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80小时(以相关机构证明为准);或在国家、北京市组织的重大活动中提供志愿服务且受到活动组织方表彰者。 | 8% | ||
在校生校级教学奖项 | 500-2000元 |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港、澳、台、留学生、双培学生),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教学展览中所获得的个人奖项或团体奖项 | 约22% | ||
优秀毕业作品/论文奖项 | 1500-3000元 | 各学院符合毕业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留学生),及首次参加毕业评议的返校补修学生(不含已参加过毕业评议的往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及留学生) | 约25% | ||
勤工助学 | 临时岗位:每小时2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根据各部门需求 | ||
应征入伍校级奖励 | 20000元 | 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