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四)学校国标代码:12640

(五)在川招生代码:5176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负责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招生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

(三)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编排、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统分、复核等工作。

(四)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布置;负责住宿、用餐、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配合考务工作组对考试过程进行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六)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报考条件及类别

(一)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的考生,且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1.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2.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应具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知识。

3.根据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的考生填报上述专业。

(二)报考类别

报名设3个报考类别,考生应根据高考报名身份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

1.普高类:面向普通高中考生。

2.中职类:面向相对应的对口高职考生。

3.美术与设计类:面向具有美术与设计类知识考生。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njvtc.edu.cn),确定所报考类别和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填报专业志愿应遵循以下规则:

1.考生填报一个类别和一个专业志愿;

2.可以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3.免试申请考生在学校确认阶段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图片;

4.网上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报考类别和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三)现场资格审核。考生3月24日8:00至24日18:00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完成志愿确认流程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免试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并按规定到校参加所有考试。

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下午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场所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三)考试内容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单独招生考试采用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普高类)/相应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类)。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普通高中类、美术与设计普高类考生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美术与设计中职类考生统一使用中职类试卷。

职业技能测试按照《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案》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成绩满分为200分。

2.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案》执行,测试内容参考对应类别技能测试大纲,成绩满分为200分。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案》执行,测试内容参考美术与设计类技能测试大纲,成绩满分为200分。

八、录取

(一)划线

1.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折算。

2.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美术与设计普高类、中职类、美术与设计中职类划定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在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根据分类别、分专业计划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合格线上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其他专业。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类别计划,首先满足各类内部专业计划的调整平衡,若类别生源不足,再跨类调整计划。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4.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依次比较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5.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者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三)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拟免试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njvtc.edu.cn)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3月31日17:00-4月4日17:00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照片等要求资料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一律不办理。

2.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学校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及计划,在计划范围内,在控制线上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四)考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本方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电话:0832-2265927 2261439 2262435

传真:0832-2262435

邮政编码:641100

纪检监督电话: 0832-2567828

学校网址:http://www.njvtc.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njvtc.edu.cn

附件:

1. 2023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时间安排表

2. 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来源:网络数据
首页点赞

高考相关内容

SQL Error: select * from ***_ecms_news where classid= order by id DESC limit 8

高考备考专题

高考最新文章

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阿坝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发布

阿坝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阿坝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新高考-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他高考内容吧

网站首页网站地图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