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四)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高职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身体健康者。
(三)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1.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s://zsw.svcci.cn)单招报名系统,填报并及时保存专业志愿,同时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志愿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2.考生在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时,须确定报考类别。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专业招生类别要求且不得跨类别填报,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其中,报考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休闲体育专业的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以及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均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且不能专业调剂。
3.报名考试费缴纳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单招报名系统打印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和准考证,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作出诚信承诺。
(三)资格审核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对相关信息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高职单招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合格者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现场审核确认。
3.考生须于2023年3月14日起登陆学校招生网(https://zsw.svcci.cn),查看《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公告》,按照相关要求参加现场审核和熟悉考场。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下同)时间:2023年3月25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三)考试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评价方式,考试总分500分。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 (1)文理兼收类专业:文化素质考试(300分)+综合素质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2)美术类、舞蹈类、音乐表演类、体育类专业:文化素质考试(3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3)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方式及要点:
2.中职类考生:
(1)不限类别专业(除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之外的专业):文化素质考试(300分)+综合素质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2)文化艺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类及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文化素质考试(3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3)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方式及要点:
八、录取 (一)划线
学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并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4.预录取结束后,若出现专业计划未完成情况,由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计划调整或补录,并向社会公布。
5.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日至5日在我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的录取名额不再进行补录。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5日12:00前按要求发送相关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3.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时间进程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学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二)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三)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印制的《招生考试报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考指南》,我校招生网、《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等,查看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四)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入学后有转专业需要的,可在学校当年高职单招相同招生类别的专业中按学校相关规定转专业,不能转校。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若学校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所有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七)本章程由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邮政编码:610213
咨询QQ群:563064678 758726867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766716 6455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