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确保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单招考试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龙翔大道16号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三、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七)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
1.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进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如不符合条件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中“2023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高职单招学院志愿(学院志愿设置为1个),并按要求如实、准确提交考生报名信息。
(二)学院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绵阳飞行职业学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确定所报考学院的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剂录取,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2023年3月16日至单招考试当日,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绵阳飞行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绵阳飞行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寸)2张、准考证等有效证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1:30。
届时考生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绵阳飞行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准考证》按时参加文化考试。
2.职业技能考核时间:2023年3月25日13:30-18:00,详见《绵阳飞行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四川省绵阳市新北川龙翔大道16号)
(三)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我院自行组织考试及阅卷评分。
3.技能综合测试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2.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3.填报专业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
4.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5.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在我院网站公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可替补录取;放弃录取考生请于3月31日之前,前往绵阳飞行职业学院行政楼110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2.拟录取名单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4月6日12:00前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时间安排
1.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3月24日 | 15:00-18:00 | 熟悉考场 |
3月25日 | 09:00-11:30 |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 |
3月25日 | 13:30-18:00 | 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
2.评定成绩
考务组负责各科评卷、统分工作,按照报名录取组提供的考生成绩数据库格式分类汇总成绩。
3.考生查询成绩
考生查询成绩时间为2023年4月1日,在学院“单招报名系统”公布考生成绩,考生输入本人考生信息查询单招考试成绩。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四)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绵阳飞行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绵阳飞行职业学院招生处
(二)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龙翔大道16号
(三)咨询电话:0816-4553333
(四)纪检监督电话:0816-4718888
(五)学院网址:www.网址未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