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参加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为确保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二)招生代码:5183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四)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三、组织保障
1.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3.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高职单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4.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实施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务和录取工作。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
2.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12个轨道交通相关专业要求考生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小于800度。根据历年来轨道交通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分析,企业对该类专业男、女生身高和女生录用比例均有一定要求,建议身高在158cm以下的女生和165cm以下的男生谨慎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在志愿栏填报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招生代码5183)。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1.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后务必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考试费130元。每名考生可顺序填报3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未按规定填报专业志愿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2.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并签名。在2023年3月24日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纸质报名表。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基础信息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官网上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职单招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30-17:30。
(二)考试地点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三)考试内容
1.普高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试题由我校命制,分普高类、中职加工制造类和汽车类,以及中职旅游类、财经商贸类和公共管理与服务类,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测试,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即笔试成绩140分,面试成绩60分,总分2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大纲于2023年2月25日前在我校官网公布。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以下4个类别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类录取比例不超过报考考生人数的90%。
(1)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
(2)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
(3)加工制造类和汽车类中职毕业生。
(4)旅游类、财经商贸类和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中职毕业生。
(二)录取规则
1.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成绩为录取唯一依据,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在总成绩上线的考生中,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线上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录满额的同类别专业。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生源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按照实际参考考生情况在分类计划范围内平衡生源类别和专业计划。
(三)免试申请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到我校相关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可在我校网站下载)。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分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内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学校招生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3.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同类未录取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中,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复查及学历证书颁发
1.经我校高职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考生到校报到注册后,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考生应对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各专业对身体的相关要求认真比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如实向学校反映。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对录取考生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如考生对我校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28-68939939)。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纪检监察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六)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七)凡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违规的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八)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1日前,招生宣传。
2.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3.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登录我校官网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缴纳考试费130元。
4.2023年3月14日至20日,考生登录我校官网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5.2023年3月15日,在学校官网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6.2023年3月24日9:30—16:30,考生到学校交验相关材料,签《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提交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并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7.2023年3月25日9:00-11:30,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8.2023年3月25日13:30-17:3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9.2023年3月29日,考生可在学校官网上查询本人成绩。
10.2023年3月29日9:00-17: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到学校纪检监察室登记查分(联系电话:028-68939939),逾期不再办理。
11.2023年4月1日9:00至5日17:00,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高职单招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2.2023年4月6日12:00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处
联系电话:028-68939880、028-68939881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