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全省开展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为了保证顺利完成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在川高职单招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

(四)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校招生代码:5164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三)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3月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进入“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入口”,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学校志愿(5164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2:00,登录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官网首页(http://www.scetop.com),进入“单招报名确认缴费系统”,完善相关报名信息,确定报考专业志愿2个,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倾向意愿、行为举止、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考纲在我校官网(www.scetop.com)公布。

3.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

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 90%。

(二)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三)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五)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六)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公示

学校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4月1日9:00-5日18:00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来校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且达到最低控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内上报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611743)

咨询电话:028-84628801、84628805、84628806

咨询QQ:800198769

传 真:028-84628806

纪检监督电话:028-84628462

学院网址:http://www.scetop.com

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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