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629。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办学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邮政编码:615013。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医务、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09:00至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填报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单招学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如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填报我校高职单招志愿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0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xcmzyz.edu.cn),进入“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2个专业志愿及勾选是否服从调剂并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在网上缴纳130元的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单招考试,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1)考生要认真阅读“2023年高职单招专业志愿填报须知”,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专业志愿填报时,可选择两个志愿,并勾选是否服从调剂。
(2)考生在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时,要根据考生类别选择填报。
(3)考生应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体检结论以生源所在市(州)、县(市、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结论为准。报考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有关要求。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申请调整到其他专业就读。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0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三)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和基本技能。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学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不高于报考人数的90%)。高职单招考生录取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录取
1.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2.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录取:依据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若专业未录满,则从填报该专业为第二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还未录满,则从填报调剂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学校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30日—4月3日在学校网站公示。
2.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公示期内将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未在4月3日16:00前办理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3.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调剂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5.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奖、贷、助学措施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资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五)本章程由西昌民族幼专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六)学校联系方式
1.招生就业处(招生咨询):0834-6993870/6955737
19983365106
2.教务处(考试及成绩查询):0834-6998069
3.纪检监审处(信访监督):0834-6992816
4.学校网址:https://www.xcmzy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