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3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会议的安排,为确保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招生代码5785)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三)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四)办学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大学路2号
三、组织保障
(一)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院成立以执行院长任组长,由教务处、招生处、纪检监察、后勤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职单招日常工作。
(四)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凡在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院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院志愿)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院志愿。学院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或调整学院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院志愿。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院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官网(www.tficedu.com),确定所报考专业志愿。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在学院官网首页“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确定,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确定专业志愿时须确认考生类别,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每位考生限选一个专业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完毕并提交后在“网上缴费”中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保留缴费记录于3月24日到学院现场审查时交学院审验,网上缴费未成功的考生也可在现场审查时补缴费。已缴费考生于3月24日现场审查时在学院招生处打印《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经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在《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诚信报考承诺书》上进行诚信签名。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出具已缴报名费凭证,若未在网上缴费者可在现场缴费。缴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招生专业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30-17:30。
(二)考试地点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第一、第二教学楼(四川省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大学路2号)。
(三)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
普高类、中职类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分普通高中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学院自行阅卷评分。
2.技能综合测试
(1)普高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均为200分,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以中学(普高)所学知识为基础,主要考查考生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语言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等基本素质。
(3)职业技能测试以中学(职高、技校、中专)所学知识为基础,主要考查考生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语言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
(4)考生最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1.普高类: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总分500分。
2.中职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500分。
八、录取
(一)划线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人数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规则
1.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到考生志愿专业,若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院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随学院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学院高职单招报名,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院招生处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学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2023年4月1日12点之前,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根据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补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公示时间从4月1日至5日。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缴纳学杂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转学。
(四)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学院2023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五)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六)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严守招生纪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对考生资格审查,命题工作,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考试工作,考风考纪工作,评卷工作,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和考试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处理。
(九)本章程由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院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处
(二)学院地址: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大学路2号
(三)咨询电话:028-37393338、028-37393339
(四)纪检监督电话:15928723437
(五)学院网址:www.tfic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