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5号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应在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731 招生代码:5779。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在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dynky.cn/,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普高类、中职类可以填报类别中公布的三个专业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打印《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考生正常参加文化考试+综合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三)资格审核

1.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信息。

2.考生按学院通知时间,来校参加单招考试时,请携带《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进行资格审查。

3.审查合格后,考生在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4:00-18:00。

(二)考试地点

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面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

1.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均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录取”的办法录取,即:按考试总成绩(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专业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依次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录取到该专业。

2.对考生排序录取时,排序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为: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3.对服从专业调剂和愿意调剂的考生,按考生排定位次,由录取小组确定调剂录取专业。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研究并公示后可调整类别和专业计划。

5.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公示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补录,补录结果予以公示。

6.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官网公示。公式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9:00-2023年4月3日17:00。公式期满5天后,将于2023年4月6日12:00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以书面形式申请放弃录取,将以上材料在公示期间交给学校招生就业处。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考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学院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5号

邮政编码:618500

招生咨询电话:0838—6532666、0838—6532669

纪检监督电话:0838—6532666

学院网址:http://www.dynky.cn/

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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