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分类选拔、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学校国际代码:14393,在川招生代码:5140
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雪峰教育规划园区)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以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将不能录取到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护理及体育教育专业。
(三)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后的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cbyz.edu.cn)单招报名系统,填报并确定专业志愿,并在系统中网上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不予安排参加考试。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注意:
1.我校单招报名设置3个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调配选项。请考生依据科类(中职类别)按我校单招计划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2.体育教育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不可兼报,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普高或中职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3.考生单招报名、缴费成功后,须在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报名表》和准考证。
六、资格审核
考生应于2023年3月24日携以下材料到学校办理考试手续。
1.《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申请免试的考生还应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下午,具体时间以考试项目要求(详见准考证)为准,考完为止。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
(三)考试内容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评价方式,考试总分500分。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测试方式及内容如下:
1.普高类
2.中职类
备注:单招职业技能测试均按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
(四)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九、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类别(普高类和中职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在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类别依据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所有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未录满,则从填报该专业为第二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仍未录满,则从填报该专业为第三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3.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报名,并在资格审核时现场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3月31日至4月4日在我校官网首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单招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7月中旬寄发。
2.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4月4日17:00前将由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的放弃单招录取资格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3.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4.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不再补录。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9)3342267/3300826/3342339/3305296
考试咨询电话:(0839)3342244
纪检监督电话:(0839)3372374
学校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招生网址:http://zsw.cby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