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要求,为保证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天府校区

成都市金堂县白果街道瑞江路111号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金堂校区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教务处负责成立由专家、教师组成的考务组,全面负责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审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免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单招工作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单招宣传及网上相关信息发布,组织考生报名,做好录取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报名费收缴工作。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

安全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警戒和考生到校考试时的安全工作,为试卷押运、保管、考试、阅卷等各个环节提供安全保卫。

各二级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负责拟定专业培养目标,制定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并协助教务处完成相关测试。

后勤国资管理处负责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密室的维护、单招宣传及考务的后勤保障,考试期间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宣传统战部负责学校官网官微宣传信息推送并监控处理舆情。

党政办公室牵头指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命题、印刷、装袋密封、运送等相关工作,协调各类保密事项。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复员军人等社会青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就业需要,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专业不录取色盲者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者。辨色力异常者,眼睛近视达到600度及其以上者建议不填报上述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议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填报;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工程技术、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建议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0cm以上填报。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已报名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 www.网址未加载),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志愿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照我校招生计划填报,不得跨类别填报,具体招生类别见计划表。

1.考生须在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符合自身考生类别填报专业志愿。

2.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类别中公布专业中的一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三)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采集信息为准,学校不再进行单独审核及公示报考考生名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00-17: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天府校区。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

考核模式: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200分。

(1)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或面试。

(2)测试内容:2月27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大纲。

2.中职类

考核模式:

(1)限定专业类别为:文化考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

专业技能综合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200分。

①测试形式:实践操作。

②测试内容:考查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各类别考试大纲将于2月27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

(2)未限定专业类别为: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200分。

①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或面试。

②测试内容:2月27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考试大纲。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学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别划定各专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在各专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采取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高分录取。对不满额专业,在本类别服从调配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三)免试

1.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2. 单招考生不享受地区及民族照顾政策。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3月31日-4月4日在学校招生网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放弃录取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于2023年4月4日9:00-12:00到校办理自愿放弃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体检,身体条件未达到专业要求的学生将进行专业调整。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成绩查询仅对分数总和进行查询,不对答题内容、评

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进行查询,考生不得查看答卷。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考生录取后转专业按学校当年转专业文件办理。

(六)放弃录取考生计划及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为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招生计划。

十一、收费标准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二、 附则

(一)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二)本章程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

天府校区: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

金堂校区:成都市金堂县白果街道瑞江路111号

咨询电话:028-64458874、64458898、64458852

纪检监督电话:028-6445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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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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