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开展,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实行规范招生、择优录取。
现将2023年本科(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分数线(含理论类、书法类、造型类、设计类)
注: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满分不是750分的按750分折算。上海高考文化满分为660分,云南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均按750分折算后排位。
二、录取通知书寄发方式
录取结果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录取通知书将采用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按高考报名预留地址寄发。
艺术类提前批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3年7月17日前寄出,具体寄发时间和邮寄单号将另行公告。
三、其它
(一)有关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将根据录取工作进度及时发布在我校招生处官网(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sb)和四川美术学院“川美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cfai_zs)。凡与我校招生处官方渠道发布信息不一致的均属虚假信息。
(二)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均由学校招生处承担,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从事此项工作。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
(三)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四)若有机构或个人以四川美术学院的名义向考生收取费用,进行招生录取诈骗或中介活动的,请考生和家长注意防范诈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四、录取规则:
(一)理论类专业: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高考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对应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满分×40
综合分测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如遇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专业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若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四)录取排名方式:
1.造型类和设计类: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录取原则重庆考生单独排名录取,重庆市外考生全国排名录取。
2.书法类和理论类:按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