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
第十条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5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校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第十一条
若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以素质特长测评成绩、高中学考换算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高中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十门科目等级换算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高中学考 “语文 + 数学两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语文 + 外语两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语文 + 数学 + 外语三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考生则以素质特长测评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音乐表演、表演艺术、书画艺术、时尚表演与传播(普通高中)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含)小数点保留四位、四舍五入计算,未达到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若某专业招生计划数多于实际参考人数时,则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5%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小数点保留四位、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十五条
未按章程规定参加全部综合测评项目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素质特长测评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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