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作为浙江省内知名高校,中国计量大学每年都吸引着大量优秀学子报考。近日,2024年中国计量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正式公布。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2024年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相关内容,帮助您了解招生政策,为报考做好准备。
一、三位一体招生简介
三位一体招生是浙江省高校招生的一大特色,指的是高校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面试成绩三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评价、录取学生。这一招生模式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2024年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280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如下表:
类别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要求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自动化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机械电子工程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2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智能感知工程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子信息工程 | 3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通信工程 | 2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人工智能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功能材料 | 8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应用化学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质量管理工程 | 2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工业工程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安全工程 | 8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环境工程 | 8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应用物理学 | 8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声学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生物工程 | 1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工业设计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标准化工程 | 8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三、2024年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报名和考试,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的90%,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中国计量大学,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成绩核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计算,三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进行计算。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8分,D 等计7分,共10科。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投档:
学校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第二十三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